近日,一位女子在沙坪坝某串串火锅店吃饭时,遇到了“最低消费”,明明只吃了20元的菜品,店家却要按最低消费68元收费,该女子觉得不合理,与店家发生纠纷。
王女士是重庆人,多年前嫁到外地,前两天回乡探望父母。长年在外地,吃不到正宗的麻辣串串火锅,这不,就在她回来的第二天,也就是11月30日晚上,便在附近找了家串串店,准备好好吃一顿。毕竟是一个人,饭量有限,没吃多少就饱了。王女士来到前台算账,算上油碟总共是20元,费用在意料之中,她刚要掏钱,店老板却说,王女士没有达到最低消费标准,需要按最低消费收钱,也就是68元。
王女士有些意外,因为进店时,没有人给她提及此事。而店家说,墙上好几处都贴了提示语,双方为此事发生纠纷,谁也不肯让步,只好报警求助。